长沙晚报6月2日讯(全媒体记者 彭放) 如今,人脸识别已覆盖生活的各个角落。刷脸支付、刷脸打卡、刷脸进站……人脸成了一张移动的“身份证”,大大提升了验证环节的效率。但人脸识别技术在带来便利的同时,也引发了公众对个人信息安全的担忧。为了规范人脸识别技术的使用,保护个人信息安全,今年3月21日,国家网信办和公安部联合发布《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该《办法》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
日前,江苏扬州的盲人管先生在某运营商营业厅办理手机卡时,因无法完成“眨眼刷脸”验证,无奈只能请来亲属,以亲属的名义办卡。此消息在社交媒体上引发广泛关注。
有长沙市民向记者反映,自己在生活中也曾遭遇强制刷脸。如,有小区物业公司以“门禁卡不是加密卡,被大量复制存在隐患”为由,启用了刷脸门禁系统,业主进入单元门只能刷脸,不能刷卡。后来因部分业主坚决反对,才启用了新的加密门禁卡。
遭遇“强制刷脸”怎么办?《办法》规定,实现相同目的或者达到同等业务要求,存在其他非人脸识别技术方式的,不得将人脸识别技术作为唯一验证方式。若个人不同意通过人脸信息进行身份验证,应当为其提供其他合理且便捷的身份验证方式。
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刘晓春举例介绍,通常机场、高铁站都会有刷脸的机器,大部分人会刷脸进去,但如果有人不想刷脸,那么就需开辟一个人工通道,且这个通道不能太繁琐。
盲人、脸烧伤者、老年人可能在“刷脸”过程中面临困难,如何保护这些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?《办法》第五条明确规定“处理残疾人、老年人人脸信息的,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规定”,第七条明确要求“基于个人同意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人脸信息的,应当取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”。
生活中,人脸识别技术带来便捷的同时,还有可能成为个人信息泄露的“潘多拉魔盒”,多个相关的信息泄露案例已经敲响警钟。
去年,上海一家健身房在更衣室设置刷脸开启柜门而遭到消费者投诉,且健身房一直没有撤除摄像头,最终消费者将该健身房告上了法庭。针对公共场所、私密空间滥用人脸识别技术的问题,《办法》第十三条明确规定,在公共场所安装人脸识别设备,应当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,依法合理确定人脸信息采集区域,并设置显著提示标识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宾馆客房、公共浴室、公共更衣室、公共卫生间等公共场所中的私密空间内部安装人脸识别设备。
专家提醒市民,人脸信息具有唯一性和终身性,一旦泄露,无法像密码那样更改,危害更为持久和严重。为防止人脸信息被非法采集使用,个人需强化人脸信息安全保护意识。建议在分享含有人脸信息的照片、视频时,限制分享范围;尽量从官方渠道下载手机App,且注意设置好手机App的权限,定期检查隐私设置。对于违法违规处理人脸信息的行为,任何组织、个人有权向网信部门、公安部门及其他依法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进行投诉、举报。